這是備用資料,若孩子有發生確診或居隔的時候,可以馬上連絡到家長,請放心填寫。 1. 請提供居隔者個資及其密切接觸者(該生家長及學生等)名單,聯絡電話請"留手機",不要留市話。 2. 請確認資料正確性,避免延宕衛生局疫調人員聯繫時間。 3.12歲以下學生居家隔離應有家人陪同居隔照顧,請務必一併填寫主要照顧者之相關資料製作居隔證明用。 4.開始停課日≠居家隔離日,居隔日認定依確診者發病日或採檢日而定。停課日期依學校停課證明書所示 5.本表單請依欄位指定項目填寫,並配合依格式填報,如發生身分證、手機號碼或地址填寫錯誤,將造成通知單無法發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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