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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110年7月26日。
並依據教育局110年6月8日桃教小字第1100050676號函本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學生物品保管指引」如下:
一、考量現階段疫情嚴峻,請學校勿召集學生或家長返校領取物品,減少群聚或移動風險。
二、俟疫情趨緩後,依教育局最新通知及各項防疫準則,請學校協助學生辦理返校領取物品事宜。
三、各校畢業證書,以由學校代為保管為原則。